新的一年,新的氣象。
我的衰運好像也慢慢的跑掉了!

每每被大家跟我視為亂源的國會,這次終於做對了一件事。

收假前看到批踢踢上面的討論,
立法院在去年(2008)12月12日正式立法三讀通過,
修正兵役法第16條條文,將兵役役期由現行1年10個月縮短為1年。

有人會問,不是本來就是一年了嗎?

之前的法律規定役期是一年十個月,
當時的扁政府使用行政命令將其縮短十個月,
但是就因為是這樣用行政命令的關係,在役期的算法上也會有些出入。

於是,我本來預計的退伍日期是2009年2月13號,
如果使用我的倒數計日器來看的話,
我折扣的役期就變成少了3天,也就是我明明折抵22天的役期國家又凹了我三天變成19天。

從我少少阿兵哥的薪水中已經凹過我五百元薪水的國家,
沒想到也因為二月的關係多凹了我三天。

不過,在要準備揮別犯太歲的2008年的時候,我的好運漸漸開始來了,
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這個條文,我就可以把我本來被吃掉的三天拿了回來,
加上除夕、大年初一、初二已經確定不是我留守,
所以說放完年假後緊接著放完我的積假就等著回去拿退伍令了!

感謝天師公保佑,
我很衰很衰的一年終於要過去了,
我的未來我很想做很多很多事,請大家繼續照顧我。

我的退伍倒數計時器正式往前撥快三天,
李阿庭的退伍日為:

2009年2月10日 00:00:00

快了快了,繼續online吧!

相關新聞: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1/4640972.shtml

立院三讀 兵役役期改為一年 

【中央社╱台北12日電】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兵役法第16條條文,將兵役役期由現行1年10個月縮短為1年,讓法律規定與實務執行一致。

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討論事項,三讀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盧秀燕、傅崐萁等人所提「兵役法第16條條文修正案」。依三讀通過條文,常備兵的現役軍人,「以徵兵及齡男子,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,徵集入營服之,為期1年,期滿退伍」。

盧秀燕在提案案由表示,役期縮短的政策,國防部從民國93年就開始實施,役期從1年10個月縮短為1年8個月;民國96年1月縮短到1年4個月;民國96年7月起再縮短兩個月,預計民國98年元月將縮短為1年;修法可以讓法律跟現實實務狀況配合。

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在院會表示,民進黨贊成也歡迎將兵役役期配合現實狀況改為一年;呼籲行政院、國防部,更進一步積極規劃募兵制,不要因修正徵兵制條文,而放鬆、放慢募兵制規劃與推動。

他說,台灣要越自由、簡單、彈性,才有更大競爭力,改募兵制可讓國人有更大彈性,從事人生更好的規劃,也不用擔心兵源匱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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