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想要有三千萬,
上一期的商周裡面提到(請原諒一個正在當兵的人會看比較慢。),
不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之下,
每個月要投資新台幣13272元在基金定期定額年報酬率假定為10%裡。
我看了看這篇專題報導中對於奢華與欲望的問題,
我深覺我對於物質的慾望真的很低。

但是我又想賺很多很多的錢。
這之間是否有些矛盾?

我想賺很多很多的錢是想要來證明自己,
還是要來滿足自己的物慾?

阿兵哥手頭上沒什麼錢,
只能利用小額的定時定額來賺錢。
現在的薪水也不夠往三千萬邁進,
只好調降到下個目標一千萬。
但是這目標訂定的年限是30年,
有點令人咋舌。

不過我相信,
錢是用來滾錢的。

繼續往我的第一桶金邁進。

我要下部隊了,
又是個新環境,祝福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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